近日,蘇州常熟生態環境局發布《關于規范涉氣企業活性炭使用要求的函》,函件指出,在對2021年度涉VOCs廢氣企業活性炭提質增效項目進行了“回頭看”核查,發現部分企業的活性炭裝填量不足、裝填不規范;部分企業無活性炭檢測報告或者檢測報告不規范,存在造假情況。
同時,從常熟市檢驗檢測中心(常熟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)的企業送樣檢測報告看,送檢的48家企業89批次中有32批碘吸附值小于800毫克/克,檢測結果不合格率較高,不合格率高達36%。函件最后指出,一次性活性炭吸附VOCs等廢氣處理設施必須使用柱狀炭(顆粒炭)碘吸附值不低于800毫克/克,并按設計要求足量裝填、及時更換;廢活性炭按危廢處置要求規范處理。全文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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